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贪财如命[快穿]第224节

等到再次醒过来的时候,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的时间,不过看得出来,她已经被转移到其他的地方,这是个不大的屋子,味道很难闻。

但就在这个屋子里,有七、八个年岁和阿锦差不多的孩子,不知道是不是怕他们哭闹的缘故,都处在昏迷不醒的状态。

“嚓,老子要弄死这些拐卖幼崽的人。”接受过记忆的阿锦,神情明显是处在一个暴躁的状态里。

拐卖幼崽的,在她心里是必杀罪名。

看着暴躁的阿锦,刚才还喋喋不休的客服,一下不敢吭声了。

阿弥陀佛,冥王保佑,小祖宗可千万别胡来啊! ——这是欲哭无泪却又不敢劝的客服人士。

……

这个时空的故事,要从唐思锦二十五岁,从国外留学回来说起。

其实,唐思锦在六岁之前是不叫唐思锦的,不过她先前的名字,她早已经不记得。

她是警方在一次大型打拐中救出来的孩子。

只是她在被救的时候发着高烧,人甚至已经处在昏迷不醒的状态,若是再晚上一天半天的话,人都要烧成傻子了。

在医院里住了一个星期才痊愈,不过即使好了,唐思锦也落下了不小的后遗症,首先就是因为高烧的缘故,或许是出于自我保护机制,她忘记了先前所有的事,再有就是因为烧的时间太长,她到医院的时候,已经转为肺炎,以至于痊愈后她的心肺落下毛病,不能过于劳累。

彼时,一九九六年,国家虽然自改革开放后一直都在腾飞,但这个时候通讯交通都还不算太发达,dna的技术也不算成熟,虽然已经被引入警方,但并没有一个完整的基因库。

打拐后,被救出来的孩子,大一点的还好,多少记得家里,可以联系到父母。但像是年纪小的,话都说不利索,想要找到亲人,难度是极大的,而像是唐思锦这种情况的话,联系不上亲人,多半都是被送到孤儿院或福利院。

唐思锦被救出来的时候,六岁,这个年纪按道理已经记事,但她却因病忘了先前所有的记忆,本来也是要送到福利院的。

不过唐思锦的运气好,被人收养了。

收养她的人叫唐武,是唐思锦住院的时候,隔壁床是个老太太,他便是对方的儿子,住院期间,见阿锦是个独身小孩子,又听说她是被拐卖救出来的孩子,立刻就想到了自己被拐走的儿子,心生恻隐,和妻子李茹对阿锦很是照顾。

并且很快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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